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2024-05-16 19:57

1.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法律分析: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2.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法律分析: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2、客观表现不同。3、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非暂时使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14]  。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3.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哪个严重?

侵占罪侵犯的是财产的所有权,挪用资金只是使用权,自然是职务侵占罪更为严重。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 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 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的行为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都会构成犯罪。刑事犯罪不同于民事纠纷一旦确认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人是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哪个严重?

4. 这 是算职务侵占罪还是挪用资金罪。

肯定不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要当事人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你男朋友带货款走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算是潜逃。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贷款还上了也解决不了的,公安机关立案过了的话很可能会被起诉判刑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5.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不同?

不久前,犯罪嫌疑人于某的女友赵某利用在单位任会计职务便利,私购现金支票一本,又借工作中接触公司公章之便,偷盖了公司公章、法人名章。为防止笔迹被认出,曾教于某填写支票上支取数额,因看于某的字写得不好,赵某亲自填写了数额。为避免被熟悉的银行人员认出,指使于某连续3次去银行提款,非法支取数额共18000余元,将赃款私分并用于挥霍。此案的讨论,两种意见争论得较激烈,一种认为是职务侵占罪,另一种认为是挪用资金罪。
    其实,在实践中区分职务侵占与挪用确有一定的难度。从本质上说,挪用也是一种侵占行为,只是未侵占所有权的全部权能,这引起二者其它诸多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挪用罪归由侵占罪所包容,英美法系将挪用型犯罪规定在包括非法出卖、典当等行为的盗用罪中,其盗用实质上也就是挪用。在刑法中单独设立挪用资金罪是我国的独创。?
    此案认定为挪用资金罪的理由是:赵某、于某从公司提取现金后未采取平帐方式掩盖了资金去向。笔者认为此观点只考虑了作为犯罪手段的一个环节,忽视了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及客观方面综合表现了的秘密占有特征,忽视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本质区别。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标准为一万元);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一般一至三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以及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行为。?
    二者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三是犯罪的客体不尽相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间接侵犯了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直接侵犯了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四是客观方面,犯罪手段不同,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财产挪作他用。因其主观上准备归还,故一般不采取涂改帐目、冒名取款等秘密虚假手段,而职务侵占罪的手段由于职务不同、作案条件不同及行为人的个体差异呈现出多样化特点。笔者认为此案该定为职务侵占罪。   这个案例中分析的很透彻,你看能帮到你不?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有什么不同?

6. 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法律分析:
区分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方式是:1.两罪的客体不同。2.客观表现不同。《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7.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是否一样?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相同,主要表现在: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的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也就是规定在我们国家《刑法》当中。同时需要请大家注意的就是挪用资金挪用资金必须是单位的资金,当然了,如果是挪用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单位的财产的话,也是可以的。
一、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272条规定了挪用资金罪,第384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罪。二罪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人员或者上述机关、单位委派到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依照法律从事公务;协助国家政府从股事行政管理活动的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人员;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前述人员以外的单位工作人员。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其侵犯的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其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是否一样?

8. 挪用资金罪跟职务侵占罪怎么区分

挪用资金罪跟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别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3、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一、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职务侵占罪在司法机关中属于比较严重的罪行,一旦有职员犯了这方面罪而被查处的话,会得到司法机关严厉的处罚。
一、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
4、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二、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包括: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定罪处罚。
二、公司用私人账户去收款算职务侵占吗
公司用私人账户收款,如果符合构成要件,那么属于职务侵占,即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
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