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医保职工大病互助金每月交多钱?

2024-05-19 00:41

1. 宝鸡市医保职工大病互助金每月交多钱?

互助保险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缴费标准各地区有不同,一年费用一百到几百元不等,大部分地区都是在每年1月份扣整年的费用.按照最低的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130元,个人缴费130元,统一在每年1月扣缴。都是单位统一为员工办理的。大病医疗互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救助对象1.重点优抚对象 : 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 , 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 疗站的优抚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医疗救助1.参与卖淫、嫖娼而染上性病的 ;2.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工伤事故的 ;3.酣酒伤害、打架斗殴、自杀、自伤的 ;4.超出医疗保险用药目录 , 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所发生费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救助标准1.农村供养五保对象和城市居民低保中的常补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按 50% 的比例给予救助。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 6000元2.城市低保户中的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符合医疗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内的医疗 ( 药 ) 费用超过 1000 元以上的按 20% 的比例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 额不能超过 4000 元。3.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活确实困难的 城市低保对象个人负担部分在 2 万元以上的 , 其超过 2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 10% 救助 , 但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4.除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国家行政事业单位 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患有规定的病种 , 且医疗 ( 药 ) 费在 2 万元以上的 , 经县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城乡社会 救助评审委员会批准后 , 其超过部分可按 10% 给予救助 , 但一年内救助金额不能超过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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