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到底是怎么弥补法?

2024-05-18 23:19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到底是怎么弥补法?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到底是怎么弥补法?

2.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多少

企业当年真正的应纳税所得额=800-30-50-800*60%=240万元。其中,免税收入30万元和财政拨款50万元都属于免税。而题目告诉“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所以240-200=40万元已经用于了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这40万元对于当年来说也属于免税的。

3.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所得税按照“实际利润额”进行预缴。
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上年待弥补亏损额。
当本年利润总额小于上年待弥补亏损额时,实际利润额为负数,应纳税所得额为0,故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当本年利润总额大于上年待弥补亏损额时,实际利润额为正数,应纳税所得额>0,这时,才按照应纳税额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怎么算

一、正面回答亏损的界定如果当年按会计准则计算的本年利润为负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算法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二、分析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前利润要首先弥补掉这部分亏损,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具体操作是登录电子税务局软件,选择申报信息查询进行查询并下载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打开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表中的合计金额就是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总额。实际弥补亏损时,按照时间顺序,从远至近按顺序逐年弥补。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方法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2、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5. 以前年度亏损弥补

按照时间和弥补亏损的规定,当年的亏损在以后5个年度内可以弥补,2010年度盈利20万,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进行利润分配,与2011年度亏损50万无关,所以,2011年度亏损50万,可以结转以后年度亏损弥补额是50万元(当然还得对2011年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2011年度亏损50万元是会计利润,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亏损多少,以后5个年度弥补多少)。

以前年度亏损弥补

6.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没有亏损,怎么弥补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上述两条规定都阐述了一件事企业可以用税前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以前五年)的亏损。这里需要明确的是: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允许弥补在时间上不得超过五年。举例说明:假设某企业2008年亏损50万元,以后五年弥补亏损前分别有所得额2009年5万元、2010年7万元、2011年9万元、2012年12万元、2013年15万元、每年用当年所得弥补亏损后所得额均为零。因此,从2008年到2013年均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五年共弥补亏损额48万元,还剩2万元亏损。到第六年即2014年弥补前所得18万元。2014年还能弥补2万元亏损吗?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税法规定只能在亏损年度之后的五年内弥补,到了第六年,五年前的亏损如果尚未弥补完,就不能在税前予以弥补,只能用税后利润去弥补了。

7.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到底是怎么弥补法?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亏损可以在以后五年内进行弥补;
2.比如:2007年亏100万,那么企业可以在08\09\00\11/12,这五年中盈利中弥补;3.11年盈利200万,对07\08年的200万进行弥补,故2011年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到底是怎么弥补法?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以弥补几年

企业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可弥补5年。用税后利润弥补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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